婚内转移财产给第三者的认定

夫妻感情在完全破裂时都会选择离婚,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已经做好了离婚的打算并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了第三人,这在法律上肯定是不允许的,那么婚内转移财产给第三者的认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法小卫来与大家整理介绍婚内转移财产给第三者的认定,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婚内转移财产给第三者的认定

婚内转移财产给第三者的认定

(一)转移存款,即将自己名下银行存款或股票账户资金等取出或转账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此时另一方根本无法查询到该笔财产的存在。

(二)虚假过户,即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将不动产、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

(三)变卖资产,即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进而隐藏,规避配偶分割资产。

(四)私赠他人,即包括赠与给情人或其他有暧昧的第三者,或者赠与给其他熟悉的人,导致夫妻财产的减少,其实最终还是自己获利。

上述四种情形,从行为上看,具有很明显的非法侵占或者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意图,并且也完全能够实现这种意图,主客观能够相互统一,所以被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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